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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诉讼知识

遗产继承存在败诉方吗?


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遗产继承存在败诉方吗?这要看怎么理解了。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遗产继承案件,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他们都是来分遗产的,只是有的时候是大家平分,有的时候是有人分得多有人分得少,甚至有的时候是有人分不到遗产而已。而无论大家各自分到了多少或者是没有分到遗产,总之,不需要有人“自掏腰包”来分给别人。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理解,那么遗产继承案件不存在败诉方。这是第一种理解。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原则上遗产是平分的,而如果有人多分了遗产,则意味着其他继承人就少分了遗产。如果将没有达到平均分的结果理解为是败诉,那么此时少分了遗产的继承人就是败诉方。这是第二种理解。

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对于遗嘱继承人而言,如果遗嘱因为无效等原因而没有被采信,此时对于遗嘱继承人来讲就是败诉方,对于其他继承人来讲就是胜诉方。这是第三种理解。

其实在遗产继承诉讼案件中,区分胜诉方和败诉方的意义主要在于判断各种费用的承担标准。在诉讼费负担方面,也就是法院的案件受理费方面,因为遗产继承案件的诉讼费通常是按照各继承人分得的遗产份额比例来确定的,分得的遗产越少,负担的诉讼费就越低,没有分到遗产的继承人,法院一般不会让他来分担诉讼费的。在评估费方面,其分担的规则通常跟诉讼费相同。在鉴定费方面,如果鉴定结果为真实,一般就是由主张不真实的申请方来承担;如果鉴定结果为不真实,那么鉴定费则由主张真实的另一方来承担。在律师费方面,如果双方约定以胜诉作为支付律师费的条件,那么就会涉及胜诉标准的界定,如果诉讼结果没有达到该标准,那就意味着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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