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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配偶,需要注意啥?


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房屋赠与配偶,需要注意啥?首先建议一定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把关键的几个问题约定清楚,尤其是房屋过户手续的问题以及房屋赠与之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既然法律关系性质是赠与,那么在法律适用上必然就应当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中有关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但是,赠与人和受赠人毕竟属于夫妻关系,所以还应当区别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5条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相关规定。

如果大家签的协议形式不是赠与协议,而是采取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的形式,其实区别并不大,风险也不会因此增加或者降低,大家不用因此而担心。因为对于房产赠与而言,其本意就是把原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或者房产份额赠与给夫妻另一方,这种约定无论是以赠与协议的形式来签订还是以夫妻财产协议的形式来签订,其法律关系性质都是赠与法律性质。

关于房屋过户的问题,既然是夫妻关系,那么就可以以夫妻更名的形式来过户,但如果仅仅只是夫妻更名,该更名手续并不必然等同于房屋赠与手续,通常无法达到房屋赠与配偶的目的。所以,还是建议一定要签署赠与协议,并明确约定房屋赠与之后,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受赠人个人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如果房屋原本属于赠与人个人财产,比如原本属于赠与人婚前财产,那么房屋赠与之后,因为赠与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而如果房屋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登记在赠与人一方名下,此时所谓的房屋赠与,实际就是将房屋变更登记到夫妻另一方名下而已,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该房屋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跟大家说一下房屋赠与要不要公证的问题。公证自然是最好的,尤其是在赠与的房屋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时,此时公证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如果赠与公证了,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如果没有公证,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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