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6 8335 6807
法定继承知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法定继承知识

超过20年后还能再谈法定继承吗



江某的父母去世至今已经25年了,父母的遗产9间平房一直由江某的弟弟长期霸占并出租,而江某则在外地工作.江某遂提起诉讼,提出“继承父母9间房屋的一半”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继承法关于“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的规定,裁定驳回了江某的起诉。江某认为明明父母的遗产被霸占,有理却输了官司,于是便请律师进行诉讼代理。

律师分析案情后:重新起诉,将诉讼请求改为“分割9间房屋”,法院据此判决4.5间房屋归江某所有。在本案中,江某之所以再次起诉胜诉,就是因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当事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而遗产至今未分割,应视为共同共有,江某要求分割9间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完全符合这一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