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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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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留与法定继承人以外

人们通常所说的遗嘱实际上是指遗嘱继承,同遗赠一样,二者均是法律上典型的遗产意定转移的方式,即均属于被继承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其遗产的法律行为。遗嘱继承与遗赠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二者在法律上的区别还是十分明显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人(被继承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遗赠,则是指遗嘱人采用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继承与遗赠在实践中大多是由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形式来实现的,那么要判断到底是属于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首先就需对其所涉及的主体范围进行分析,即判断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如何。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具体包括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特别规定中“对公、婆,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外)祖父母;而受遗赠人则是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见受遗赠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并且受遗赠人的范围并不限于自然人。通过对涉事主体身份的判断,可以较快对遗嘱继承与遗赠作出初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