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6 8335 6807
法定继承知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法定继承知识

同居者对对方的遗产不享有法定继承权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在法律权利义务上存在很大差别,同居者之间并非配偶关系,同居者不属于对方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不享有对对方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律上的配偶,即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的配偶。若没有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即使形成家庭,也不属于法律上的家庭关系,之间不会产生继承权。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同居者之间并非配偶关系,同居者不属于对方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不享有对对方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但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据法律的规定也可以适当的分给一些遗产。

■ 温馨提示

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或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比如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问题,欢迎向我们的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团队进行咨询,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免费咨询热线:136-8335-6807(0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