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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知识
夫妻共立一份遗嘱时,遗产的继承方法
共同遗嘱是指两个以上的遗嘱人意思表示一致,共同订立遗嘱处分遗产的双方法律行为。
“共同遗嘱”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共同遗嘱是一种共同行为。共同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有着同一内容、同一目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共同行为属于双方法律行为,但与一般的双方法律行为不同,因为共同行为双方的目的具有一致性。共同遗嘱须共同遗嘱人有着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不能就遗嘱的内容达成一致同意的,共同遗嘱也就不能成立。
第二,共同遗嘱人对遗产的处分受他人意思表示的制约。因为尽管共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有同一的目的,但毕竟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共同遗嘱。因此,在共同遗嘱中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意愿受他方意愿的制约。而且,在共同遗嘱中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往往具有关联性,一方的意思表示与另一方的意思表示是互为条件的。
第三,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与一般遗嘱不同。因为共同遗嘱人一般不能同时死亡。而遗嘱是自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共同遗嘱人中的一人死亡时,遗嘱中涉及该遗嘱人遗产的内容也就应发生效力,而涉及未死亡的遗嘱人的遗嘱内容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共同遗嘱人全部死亡的情况下,共同遗嘱才能全部生效。因此,对于共同遗嘱效力的认定,应当以各个遗嘱人死亡的时间来具体确定。共同遗嘱,特别是遗嘱人互相指定对方为继承人的共同遗嘱,一般是在共同遗嘱人中的最后一个人死亡时才发生遗产的分割的,但生效的时间不以最后死亡的遗嘱人死亡的时间为准。
在实践中,经常有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的情形,但两人共同在遗嘱上签字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份遗嘱就是共同遗嘱,应看其是否符合共同遗嘱的构成要件。同时,如果构成共同遗嘱,其效力的认定应依照夫妻双方死亡的时间来确定,不能在一方已经死亡,另一方未死亡时就依照遗嘱处分未死亡一方的财产。
共同遗嘱可以分为单纯的共同遗嘱、相互遗嘱和相关的遗嘱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两个以上的内容各自独立的遗嘱记载于同遗嘱文书上。
共同遗嘱中各遗嘱人撤销其遗嘱不影响他人遗嘱的效力。相互遗嘱,是指共同设立遗嘱的人在同一遗嘱中互相指定对方为遗产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也就是遗嘱的遗嘱人互以对方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相关的遗嘱,是指遗嘱人互相以对方的遗嘱内容为前提条件,一方指定其遗产为某人继承是以另一方的遗产也由该人继承为条件的。在一方撤销遗嘱时,另一方的指定也就当然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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