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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有效期是多久?

大家好,我是北京遗产继承专业律师林福明。

遗产继承的有效期是多久?这个问题涉及到遗产继承中的两个关于时效的规定,一个是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一个是受遗赠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时限要求。

关于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问题,被废止的《继承法》中有关于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二年和最长二十年的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各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遗产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当事人诉请享有继承权、主张分割遗产的纠纷案件,应参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也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但《民法典》没有再针对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进行特别的规定。《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了四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其中有一项规定,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综合以上规定,以及我们团队多年来办理遗产继承诉讼案件的经历,为了让大家好理解,一般可以认为,通常情况下,只要遗产还没有实际处理,当事人之间一直都没有发生争议,就不应该认定超过诉讼时效,从而予以驳回、不予处理和保护。

关于受遗赠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时限要求的问题,《民法典》第1124条有明确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一条,对于受遗赠人来说,是最大的风险点,至于如何界定“知道受遗赠”、以及如何界定“表示”,又是一个不小的话题,以后再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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