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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诉讼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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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遗产继承方式,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

父母去世后,遗产中常见的多为房屋、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上述财产归属上大多采用登记制度,继承的方式基本为二种: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以房屋为例,房证上注明的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全部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约定由某位继承人继承该房屋,该继承人持公证书即可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2.继承人无法就继承问题达成一致的,可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法分割该房屋,继承人可持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办理过户手续。

上述继承方式,对于独生子女来说,经常会出现一个看似无法解决的问题:和谁去办理继承公证或去法院起诉谁进行继承诉讼?《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就是说,独生子女可以和父母中健在的一方、父母中死亡一方的父母(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办理继承公证或继承诉讼。但如果上述人都不在世了,单从法律规定上看,极有可能出现无法办理的情形,因为没有适格的被告,如果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可以帮您成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