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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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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怎么认定有效还是无效

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认定有效还是无效?这个问题可以从签订和履行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判断。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要高于遗嘱继承、遗赠和法定继承,因为遗赠扶养协议解决的是遗赠人的生养死葬问题,可以说这是“人生大事”。遗赠人以自己的财产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送终问题,不仅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目前社会保障能力不足和子女赡养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是老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

从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角度,首先是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法定继承人是不具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主体资格条件的。其次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个人,双方都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已经神志不清,那么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无效的。第三是遗赠扶养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遗赠扶养协议,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即使扶养人和继承人之间均无异议,也很难被认定。第四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从遗赠扶养协议的履行角度,对于扶养人而言,扶养人只有在履行完成对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后才能取得受赠的财产。如果遗赠扶养协议签订之后,根本没有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形同虚设,这种情况下,扶养人无权主张取得受赠财产,毕竟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双务、有偿法律行为。尽管遗赠扶养协议一旦签订就生效,但对于扶养人而言,在遗赠人生前,扶养人完全是在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而对于遗赠人而言,其完全是在享受权利而无需尽义务,只有在遗赠人去世,扶养人安葬完毕遗赠人后,此时扶养人才能主张取得受赠财产。此时,如果遗赠人的继承人提出异议,那么扶养人就得证明其已经完成了对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也就是,扶养人应当证明其对遗赠人履行了物质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去世后的安葬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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