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什么叫涉外继承法律关系?这个问题大家可以这么来理解,法律关系是一种民事关系,那么涉外继承法律关系也当然就是涉外民事关系的一种。对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世界各国和地区基本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我们国家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在2011年4月1日颁布施行的。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的定性,那么涉外继承法律关系就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个要素中,至少有一个要素具有涉外因素。所谓的涉外因素,顾名思义,就是指与境外有关的因素。其中,在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方面,如果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当中有人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在境外拥有住所,那么就属于涉外继承法律关系;在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方面,继承的客体就是遗产,如果继承的遗产部分或者全部在境外,那么就属于涉外继承法律关系;在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方面,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产生、变更、消灭继承法律关系的事实,比如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如果该事实发生在境外,比如被继承人在境外死亡,那么就属于涉外继承法律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关系是否属于涉外民事关系,在继承领域,继承法律关系是否属于涉外继承法律关系,在定性方面如果发生争议,根据我们国家《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八条的规定,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律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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