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总部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电话:139 1063 8187
法定继承案例
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权要求给付抚养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当事人任管辖法院人民陪审员,管辖法院应申请指定管辖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作出的附条件的放弃继承说明具有有法律效力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侵犯了被继承人财产权但不构成犯罪的,不丧失继承权
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故因疾病导致的支出不能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被继承人死亡即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收益不属于其遗产
被继承人未成年期间与当事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不足以认定形成扶养关系
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割遗产,应当先分出一半给另一方
继承人所负担的护工、丧葬等费用不可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当事人主张有其他遗产但无线索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各继承人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从遗产中取得价值不等各财物,视作遗产已分配
形成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继承人不能证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不采纳其多分遗产的诉讼请求
遗产分配要本着有利于发挥案涉财物使用效益的原则
继承人持有赠与合同却不在起诉时提出,二审再提出不受法院支持
共529记录
«上一页
1
...
9
10
11
12
13
14
15
16
...
27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服务项目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继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