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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案例
丈夫找代孕生子,妻子可否要求否认亲子关系?
不尽义务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否当然享有全面的继承财产权益?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对父母的赡养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供给还应包括精神上的慰藉
继承开始后应优先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工龄所对应的财产价值可以作为其遗产予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将遗产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
无遗嘱继承情形时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
生前已经分配的被继承人的财产不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生前未留有遗嘱,其遗产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继承中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继父母子女无生养死葬,经济上无赡养、抚养的事实和必要性,不形成扶养关系
裁判继承权纠纷不以亲子关系鉴定为依据,而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法定继承权可以放弃但不得转让
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死亡另一方无权以配偶身份主张死亡赔偿金
法定继承权为身份权,可以放弃,但不得转让
继承人擅自处分遗产使其转化而增值,分割遗产时,应按照增值后的价值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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