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139 1063 8187
其他专业知识

重组家庭,遗产如何继承?


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重组家庭,遗产如何继承?这里的重组家庭就是指再婚的家庭,重组家庭的遗产继承,重点关注配偶的继承权和继子女的继承权就可以,其他的与原生家庭的遗产继承是一样的。这里咱们结合协议书和遗嘱来跟大家分享关于重组家庭的遗产继承问题。

首先,重组家庭有的办理了结婚登记,有的没有登记,只是一起“搭伙”过日子。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就是互为配偶的身份,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互相享有遗产继承权。而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双方只是同居关系,在不成立事实婚姻的情况下,现在的法律对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是不认可享有继承权的,如果存在一方对另一方扶养较多或者一方依靠另一方扶养的事实,可以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31条的规定主张分得另一方适当的遗产。这里的适当的遗产份额可以多于、也可以少于继承人的份额。

其次,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对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归属的认定也是不一样的。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再婚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该财产中有一半份额不属于遗产,另外的一半份额才是遗产。而对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情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认定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一方去世后,其财产全部为其遗产。

第三,关于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无论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他们共同所生的子女对他们的遗产均享有继承权,只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身份的区别,但继承权是平等的。

第四,关于继父母子女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了扶养关系才有继承权。这里的扶养关系应当主要从物质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父母离婚或者生父母去世,对于之前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或者继子女拒绝继续扶养对方的,那么在此后继父母或者继子女去世时,则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相互不享有继承权。

第五,对于重组家庭而言,最担心的就是子女继承权和再婚期间财产所有权归属的问题。有不少的重组家庭会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或者再婚协议,在协议中不仅约定了再婚期间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而且还约定了各自财产的继承权问题,包括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另外,重组家庭也可以采取立遗嘱的方式来解决自己财产的继承问题。只要协议书和遗嘱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应当按照协议书和遗嘱执行,此时关于重组夫妻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和继子女是否形成扶养关系的问题就不是特别重要了。

■ 温馨提示

如果您需要咨询父母房产如何继承,欢迎向我们的房产继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免费解答。免费咨询热线:139-1063-8187(08:00-21:00)。

返回首页 服务项目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继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