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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顺序继承人,尽管这种叫法不是很正式,但要表达的意思还是很明确的,指的就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为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同时包括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大家要记住,被继承人去世后,他的遗产首先是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也就是由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另外,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这是容易记错的,大家注意。

在继承份额上,一般情况下,每个人的遗产份额是均等的,一人一份。如果你想要多分,那么你就得拿出证据,证明你尽的义务多、你的贡献大。如果你主张其他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那么你也得拿出证据,证明其他人有能力有条件尽义务而不尽义务。因为原则上应当平分,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也可以理解为,要求平分的人,人家一般是不需要提供证据的,只要证明自己是继承人就可以了。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如果你是那种生活有特殊困难,而且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法律也有规定,应当照顾你,什么意思呢?就是你可以要求在平分的基础上再照顾你一些,也就是再多分一些。在被继承人去世的时候,如果你那个时候,不仅缺乏劳动能力,而且又没有生活来源,那么不仅遗嘱得为你让路,遗产债务也得为你让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就算是遗嘱写了遗产没有你的份,那也是无效的,你的那一份还是得给你,不受遗嘱影响;就算是被继承人欠了“一屁股”债,甚至是“资不抵债”,那也跟你没有关系,同样,你的那一份还是得给你,如果遗产不多,全部遗产加起来也不一定能够满足你的基本生存需要,那么这个时候,这些仅有的遗产,全部都归你都有可能,就不是单纯是你的那一份了,因为法律规定的是,要为你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为人的基本生存保障具有优先性,能够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一点,大家别忘了,如果你怀孕了,法律也有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作为母亲的你,别忘了替你的宝贝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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