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遗嘱人可以随意指定继承人吗?这是可以的,这是遗嘱人的自由和权利,遗嘱人可以自己决定遗产由谁继承,这是遗嘱自由原则的体现。当然这里的“随意”应当理解为随遗嘱人自己的意愿的意思,不能理解为是“胡乱”“乱来”的意思。
大家有这样的疑问,通常是遇到了自己认为不公平的事情,比如,明明自己才是最孝顺的,为什么父母还是立遗嘱把遗产指定给其他不孝顺的人、甚至是家人之外的人,这不是胡乱指定又是什么?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但是毕竟遗嘱人已经去世,即使怀疑这份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但是大家要知道,这一点在遗产继承案件中是很难证明的。
另外,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而言,因为这种扶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又不能要求对价和回报。所以结果是付出较大的人反而得不到遗产,没有付出的人却根据遗嘱得到了遗产,最终导致了权利义务失衡,导致了不公平。这种所谓的“胡乱”指定继承人的遗嘱,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属于少数,但是如果大家遇上了,那么在遗产继承案件中,确实很难证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仅仅只是依靠不合理、不公平的辩驳意见是难以推翻的,此时大家就只能从其他突破口来寻找遗嘱的“漏洞”,看看能不能推翻遗嘱了。
■ 温馨提示
如果您需要
遗产继承律师咨询,欢迎向我们的
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免费解答。免费咨询热线:139-1063-8187(0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