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存款继承公证要注意什么?存款继承公证与之前我跟大家分享的房产继承公证类似,在办理继承公证时,最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关于公证的证明材料方面。但与房产继承公证不同的是,存款继承公证不存在如何实际分割的问题,毕竟存款属于动产,不像房产属于不动产需要确定房产的实际价值,存款继承时直接按照大家协商好的继承份额进行分割即可。
存款继承公证时,除了全体继承人对于存款如何分配能够达成共识之外,这里重点跟大家讲一下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方面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每个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材料包括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死亡医学证明书、遗体火化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者是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等等。存款权属证明材料,主要是指被继承人名下的银行存折、银行卡,一般还需要提供银行出具的最近的账户流水清单,用来证明实际存款数额是多少,包括存款本金和利息。
另外,在进行存款继承公证时,要注意存款的类型和利息的金额问题,尤其是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类型,这些类型的利息回报会高一点,但是在存折中、银行流水清单中通常又体现不出来具体利息金额,在实际进行分割时,一定注意这笔收入,不要轻易决定只分配本金或者只分配当前显示的利息数额。
最后是关于存款继承后如何支取的事情,基于信任问题,在遗产继承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在公证的时候,按照大家协商好的继承比例确定继承份额,公证之后大家共同一起到银行支取,由银行按照公证书确定的比例支付给各个继承人,包括本金和利息。这种分割方式的弊端在于,一旦有某个继承人不愿意或者无法到银行现场办理,银行是不会给其他继承人办理的,因为对于银行而言,这是一笔存款,应当一次支取,一般没有办法分笔分次支取,这种情况下,最后的结局可能还是得通过法院解决,很麻烦。
另一种存款继承分割方式是,在公证的时候,把某一笔存款商定并公证给某一个继承人继承,这种情况在到银行支取存款的时候就只需要这个继承人到场就可以办理,这个继承人支取后再按照商定的比例支付给其他继承人。这种分割方式在支取存款时确实比较方便,但是一定要信任对方,对方也要值得信任才可以,一旦没有了信任,如果该继承人在支取了存款后拒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此时必然产生纠纷,最终还是要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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