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什么时候立遗嘱合适?这个问题只能说,什么时候立遗嘱都可以,但什么时候最合适却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而言,什么时候立遗嘱说的是立遗嘱的时机问题,大家都知道,这个时机无非就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防止因意外事件而来不及立遗嘱,另一方面就是防止因身体疾病而来不及立遗嘱。
意外是一种不确定的事件,是无法事先预料的,无论自己还是年轻人还是已经是老年人,都无法预测意外事件何时到来。从这个角度讲,遗嘱没有必要非要等到自己岁数大了再订立,想立就立,尤其是从事高危职业的人,可以考虑尽早订立遗嘱。
另外就是身体疾病问题,一般而言,身体从得病、到发现、到最后神志不清、直至到最后死亡,通常都会经历一段时间,通常只要在神志不清之前订立遗嘱就可以,但是也不要等到自己没有书写能力了再立遗嘱。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身身体疾病进展情况选择订立遗嘱的最佳时机。
所以,什么时候立遗嘱合适,并不是说一定要等到自己岁数大了再说,立遗嘱并不是老年人的“专利”,只要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有订立遗嘱的能力了,就可以随时订立遗嘱,没有年龄的区别和限制。另外,法律也规定了,遗嘱是随时可以撤回、变更、重立或者作废的,并不是立了遗嘱就不能反悔和改变的。
■ 温馨提示
如果您需要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欢迎向我们的
北京遗产继承专业律师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免费解答。免费咨询热线:139-1063-8187(0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