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遗嘱公证了还能撤回吗?可以撤回的,不管遗嘱有没有公证,都是可以撤回的,这是遗嘱人的权利。遗嘱人不仅可以随时撤回遗嘱,而且可以随时变更、重立、作废遗嘱,这些都是遗嘱人的权利,是遗嘱自由原则的体现。这不仅是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通行规定,在我们国家《民法典》继承编中第1142条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类型中的一种遗嘱形式而已,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公证的行为只是一种证明活动,不应当赋予公证遗嘱具有“凌驾于”其他形式遗嘱之上的效力,这也是《民法典》施行后撤销了原来《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的原因。在原《继承法》时代,想要撤回公证遗嘱仍然需要通过公证处撤回,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并不是所有的遗嘱人在想撤回遗嘱时都有条件都来得及去公证处办理撤回的。《民法典》施行后,即使之前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想撤回的话并不是必须要通过公证处撤回,其他任何形式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都可以撤回之前的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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