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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拆迁协议,能立遗嘱吗?

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只有拆迁协议,能立遗嘱吗?只有拆迁协议,也可以立遗嘱的,只是在遗嘱内容中的表述方式有所不同而已。在法律上,遗嘱处分的财产,可以是现在就有的财产,也可以是将来可能取得的财产,可以是实体性的财产,也可以是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已经签署了拆迁协议,那就意味着遗嘱人对于拆迁利益享有一定的权益,遗嘱人对该权益可以依法立遗嘱进行处分。

一般而言,拆迁利益包括拆迁安置房利益和拆迁补偿款利益两部分,通俗一点说就是包括房和钱。首先是关于拆迁安置房。如果该拆迁安置房尚在规划建设中,尚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那么遗嘱人在遗嘱中可以表述为“将来该拆迁利益中属于本人所有的安置房”由谁继承;如果遗嘱人已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遗嘱人在遗嘱中就可以直接将该安置房的具体地址和门牌号写进去。其次是关于拆迁补偿款。签订了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的具体项目和金额一般都是已经基本确定了,此时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直接写明拆迁补偿款项中属于自己所有的部分由谁继承。

这里我跟大家讲一个重点,就是拆迁利益的共有析产问题。无论遗嘱人是与拆迁单位签署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还是拆迁中的其中一个被安置人,无论是拆迁安置房还是拆迁补偿款,一般都是全体被拆迁安置人的共有财产,属于遗嘱人所有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利益,因为在立遗嘱时尚未对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进行析产,无法确定具体哪一部分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所以,此时遗嘱人在遗嘱中一定要写清楚“该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中属于本人所有的部分以及应当由本人继承的部分”由谁继承,也就是一定要非常注意遗产范围的表述,避免将来因为处分的遗产范围不明确导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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