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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的父亲在婚姻期间死亡,离婚后前夫死亡,前妻可以主张分割前夫父亲的遗产

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份额构成他自己遗产的一部分,但不能全部列入遗产。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有婚姻关系存在的,该财产就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获得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分割。

 

离婚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要求对遗产进行分割,其只能对遗产享有期待权,即一旦继承人对遗产作出了分割安排,继承人的原配偶就可以要求分得属于自己的部分。

 

非继承人配偶的财产权利的实现只能依靠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分割,且在分割前继承人又没有放弃继承权。当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情况出现时,由于继承人不能再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原本由其继承的财产份额就自然地构成了他自己财产的一部分可以被转继承。因此,该财产应确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是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离婚的配偶有权请求夫妻财产的分割,分割后属于继承人的部分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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