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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宣告死亡时间与实际死亡时间不一致时的遗产继承问题

宣告死亡是指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人死亡的制度。被宣告死亡人可能并未实际死亡,对于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此可见,被继承人宣告死亡后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然有效,仍然依法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被宣告死亡人可能未实际死亡,对于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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