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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继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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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昌科技高庆昌股权继承案

  万昌科技(002581)上市举报人艾群策济南现身后,首度公开与媒体对话,揭开了其与高庆昌的历史渊源,也首次揭秘高庆昌生前最重要的一封协议的前前后后。 

  随着一方当事人的猝然离去,这封有保密条款、可能会永远尘封的协议却因此而公之于众。这份在万昌科技临近挂牌之前仓促签署,关乎万昌科技、华冠股份、万昌股份三家股份制公司的“封口”协议,到底是高庆昌无奈之下的权宜之计还是其真实意思表达,已是死无对证,而其是否有效、是否能够得到执行也变得扑朔迷离。 

  万昌科技曾就高庆昌遗产继承问题发布公告,高庆昌之子高宝林继承其全部股权成为万昌科技唯一实际控制人。 

  生前协议并无双方签字。

  艾群策表示,自2010年通过多方渠道获悉万昌科技准备上市之后,便开始对万昌科技进行举报。“我们还与高庆昌在2010年见面,并告诉高庆昌,支持万昌科技上市但上市方式必须修正,提醒他不妥善解决华冠股份和万昌股份问题,万昌科技上市就会有一些问题。”

  最终,万昌科技上市过程中的公开实名举报让其吸引到了媒体的关注。对于举报目的,艾群策表示,对于高庆昌,他是“胡萝卜+大棒”的策略,举报就是大棒,而最终目的是为了和高庆昌谈判。而这一点最终奏效。 

  艾群策介绍,在实名举报后,高庆昌以及万昌科技所在地负责推进上市的淄博市金融办相关人士便与其通过电话进行了多次沟通,艾群策还拒绝了淄博方面邀请其来淄博见面的要求。 

  最终,双方还是在万昌科技挂牌前三天在青岛会面。据参加了谈判的当事人透露,双方首次在青岛见面进行所谓的谈判。而这一场所谓谈判,也仅仅是艾群策由其同事宁涛以及一位叫玛丽金的女士将一份艾群策事先手写的一份协议转交给高庆昌及其律师等人,艾并未出面,高当场表示“看不懂”,并决定由高庆昌一方起草协议。 

  此后,双方再无见面,基本是艾群策与高庆昌一方进行电话沟通。在距离万昌科技挂牌上市只有一天的时间,宁涛在淄博政府有关部门看到了有高庆昌亲笔签名和手印的两份协议,宁涛在履行了相关手续后拿走了其中的一份。这也就有了近两日广泛见诸媒体的“封口”协议。而这份最终协议与高最初手写的协议内容差别不大。 

  尽管艾群策一直声称,在高庆昌手里的另一份协议有着双方签名,但据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后得知,这样一份双方签字捺印、拥有基本生效条件的协议并不存在。 

  据艾介绍,在进行实名举报后,高与艾及艾的代理人多次进行电话沟通。艾称,高庆昌在沟通中态度很好,主动表示艾群策这些股东仍是他的老板,高是他们的职业经理人,并提出由艾等提名三名董事进入董事会,上市后将把家族所能控制的股份以总价一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冠股份、万昌股份…… 

  有知情人士也曾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高有过类似的想法,该人士也表示这些都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随着高庆昌的离去,这一切可能都将死无对证,即使当事人艾群策也未能提供确凿的协议作为支持。艾坦陈,目前还没与艾的遗产继承人就这些经济问题进行交流。 

  此外,经多方信息综合判断,尽管在高庆昌去世后,艾群策频频对外发布高庆昌相关信息和看法,但艾群策近期并未有与高庆昌面对面的机会。据了解,艾群策先是拒绝了在淄博会面的邀请,即使高与其同处青岛,但双方也未曾见面,“是艾不想见”,知情人士表示。 

  高宝林成股权继承人。

  高庆昌身后数亿元资产归属落定。 

  根据公司公告,继承人高庆昌配偶王素英、高庆昌之女高宝凤、高宝梅与高庆昌之子高宝林签署《遗产分割协议书》,约定其各自应继承的万昌科技412.03万股,合计1648.15万股全部由高宝林一人继承;王素英将其应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万昌科技1648.15万股无偿赠与高宝林。 

  在此之前,高宝林持有万昌科技8.25%股份,与其父高庆昌共同构成万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高宝林将持有万昌科技股份41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9%。万昌科技实际控制人将由高庆昌、高宝林父子共同控制变为高宝林一人单独控制。高宝林已出具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原实际控制人所有承诺由其本人承继并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