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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继承开始,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发生转继承
被继承人有证据证明尽较多扶助义务要求多分遗产,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析出二分之一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
多人有相互继承关系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未定死亡先后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应解释为较为长期的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
购买公房所用工龄对应财产价值应作为已死亡配偶遗产予以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已分家,所分房产不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转继承与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冲突,按照协议办理
同一顺位继承人按照平均份额原则均等分割
共同使用期间各方应保持冷静,根据协议保证对涉案房屋的和谐使用
分家析产是大家庭根据分家协议分成几个小家庭,同时对共有家庭财产进行分割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涉案房屋居住发生变化,虽无分书,但可根据当地习俗和证人证言等分家析产
有证据证明房产的实际权属与登记状况不一致时,应以实际状况为准
死后没有遗嘱分割的责任山林,该份额的责任山林应当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共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被执行人死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变更、追加遗产管理人、继承人等为被执行人
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以形成扶养关系为标准
因装修而使得共有房屋价值增长,在分割共有物时应予以分割
动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应归属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原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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