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9 1063 818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
北京总部
首页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成功案例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房产继承案例
宅基地房屋继承案例
拆迁利益继承案例
法定继承案例
遗嘱继承案例
转继承案例
代位继承案例
遗赠案例
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分给适当遗产权案例
继承时效案例
股份继承案例
知识产权继承案例
分家析产案例
所有权确认案例
共有物分割案例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例
遗产管理人案例
遗嘱起草、保管、执行案例
遗产规划与信托案例
其他案例
成功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代书人代书、见证人见证与遗嘱人口述不具有同步性,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无需要见证的强制性规定,见证与否、见证人签名与否不影响遗嘱成立
继承人既不能是遗嘱见证人也不能代笔为被继承人书写遗嘱,代写的遗嘱无效
精神一级残疾人属于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在遗嘱人有手书遗嘱,且口头遗嘱无法查实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书面遗嘱来继承
见证人未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过程、未看到遗嘱人签名的过程,遗嘱无效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处分或继承
遗嘱系复印件未提供遗嘱原件,亦未举证证明遗嘱复印件真实,遗嘱无效
法律并未规定受遗赠人放弃继承必须向遗产管理人表示,向其他继承人表示也可
继承人一方的亲属可作为遗嘱的代书人,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受遗赠人的监护人签收遗嘱后,对房屋管理使用的行为应视为以行动接受了遗赠
继承人是残疾人但有退休工资,不属于遗嘱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继承人
继承人是否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不等于立遗嘱时欠缺行为能力
自书遗嘱是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无需其他人在场见证或签名
见证人应全程参与见证遗嘱人在电脑上书写遗嘱、后打印遗嘱并签字的整个过程
继承人需同时具备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两个条件时,才能保留必留份
见证人未见证遗嘱订立打印的全过程,不符合见证遗嘱的时空一致性要求,无效
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签名,捺印代之,并在遗嘱中注明原因,可认定有效
共3388记录
«上一页
1
2
3
4
...
17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