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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规划与信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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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成为纠纷重灾区

  乍一看文章标题,似乎有些危言耸听,通常国人最忌讳的就是谈论这类话题。但作为唯一的一项专门为别人考虑的理财计划,遗产规划自有其存在的道理。

  2007年5月,上海商人刘某应酬完生意回家后突然病发身故,留下的遗产主要是一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82.5%的股权和该公司与其共同投资的三家物业公司,在这三家净资产均超过500万元的物业公司中,刘某都直接占有51%的股权。此外,刘某在上海、江西、浙江等地以个人名义留有7处别墅类或商品类房产,奥迪高级轿车5辆。

  与大多数国人一样,刘某事先并没有制订遗产计划,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经过最初几天的悲痛后,围绕着刘某遗留的上述财产争夺战,不久就在刘某的未婚妻杨某和刘某父亲之间展开。

  这场遗产继承纠纷尽管其间一波三折,可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没有进入法院宣判程序,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官司撤诉。根据和解协议,刘某遗产中的股权部分、上海的一处别墅和两辆轿车归刘父所有,其余部分归杨某所有。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遗产规划的问题开始凸显出来。辛劳一生积攒的财富不但没有给后人带来幸福,反在其身后带来无限的凄凉,这肯定不是逝者的愿望。

  遗产规划是个人理财的重要部分

  来自中国基层法院的统计资料显示,有近70%的遗产继承纠纷是由于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未制订遗产计划引起的,而在剩下的30%遗产纠纷中又有将近84%的案件是因为遗嘱欠缺法律要件或形式、内容违法。

  可见,当下中国人的遗产规划意识和专业知识还是比较欠缺的。如果全社会拥有财产的潜在被继承人都能够提前在律师、私人理财顾问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制订遗产计划、拟好遗嘱,那么各种遗产纠纷将会大幅减少。

  一般来说,所谓遗产规划是指人们在私人理财顾问、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对其身故后的资产、财富进行的事先安排。从广义的角度来看,遗产计划指人们在上述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事先决定当他们处于丧失能力或身故状态时怎样去处理疾病的护理、财产的分配等一系列相关的事宜。

  对于社会公众,尤其是对于一部分富人来说,制订遗产规划、考虑家业传承,应该像制订企业经营计划或买商业平安险一样平常,生前遗嘱、财富提早认真规划,这也是在创富至少是在进行财富的积极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