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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案例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存在两份内容相抵触的生效遗嘱,则以日期在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夫妻共同遗嘱可以仅由一方书写,另一方需签字确认
分配遗产时应当对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
自书遗嘱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符合法定形式的代书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共同遗嘱由其中一人书写,另一人仅签字或捺印,遗嘱有效
遗嘱性质的认定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为节点
遗嘱内容既有打印又有手写,没有佐证时该遗嘱不宜认定为自书遗嘱
被继承人的自书遗嘱存在笔误,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该遗嘱效力不受影响
民法典施行前的订立的打印遗嘱,在民法典施行后要符合法定形式才有效力
遗嘱中即使写明“所有子女都签字才生效”内容,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
内容模糊和不确定的“遗嘱”即使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亦难以被认定为有效
以捺印代替签名的代书遗嘱并不必然无效
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即为有效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夫妻共同遗嘱中仅一人书写日期不影响对二人真实意思的判断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遗嘱无效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自书遗嘱存在形式瑕疵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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