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6 8335 680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
北京总部
首页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成功案例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房产继承案例
宅基地房屋继承案例
拆迁利益继承案例
法定继承案例
遗嘱继承案例
转继承案例
代位继承案例
遗赠案例
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分给适当遗产权案例
继承时效案例
股份继承案例
知识产权继承案例
分家析产案例
所有权确认案例
共有物分割案例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例
遗产管理人案例
遗嘱起草、保管、执行案例
遗产规划与信托案例
其他案例
代位继承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代位继承案例
关于代位继承的相关裁判规则5条
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继子女无代位继承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代位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丧偶女婿依法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再婚后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外曾孙子有权代位继承遗产
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孙子女有权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作为代位继承人其所继承的遗产份额只能以继承人可继承的份额为限
可代位继承的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父母丧失继承权的,子女无权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有权继承属于其父亲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应当如何适用
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数额认定
代位继承案例
共59记录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