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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继承案例
宅基地不能作为村民的遗产处分
农村地区父母所分配之房屋一般为父母对子女赠与,或为家庭分家析产之结果
农村房屋无法确定权属,法院仅处理相应的居住、使用权益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翻建房屋不必然取得该房屋物权
已拥有宅基地的继承人无法通过继承取得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及房屋
宅基地上房屋翻建后,对现有房屋翻建有贡献的人才能取得新房屋的份额
在原房屋基础上扩建但未经批示的房屋,法院不予处理
房屋超出审批的宅基地使用面积过多,该房屋无法在遗产继承诉讼中分割
分家文书缺少部分家庭成员签字或手印,该文书无效
继承人对遗产的原始取得具有贡献,可以多分遗产
房屋权属不清且被占多年无人异议,他人对房屋主张权利不受法院支持
农村常有一些子女与父母分家另过,一些与父母共为一户且未新分宅基地
农村分家单略有瑕疵但符合农村习俗,且履行多年,应当认定为有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能继承,使用权人去世后,其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继承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
子女不能以对父母使用的宅基地上房屋建造时的出资、出力行为主张房屋权属
没有继承法上亲缘关系的人之间不能仅通过遗赠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
擅自翻扩建被继承人宅基地上房屋不影响已确定的宅基地上房屋份额划分
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无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折算价款时不计算土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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