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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涉外继承案件法律的适用规定
受遗赠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继承房屋,应视为做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受遗赠人虽未以书面或口头表示接受,也可以其特定行为反映其接受遗赠
遗嘱见证人需全程参与以确保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代书及见证人见证在时空上同步
如何判定遗嘱必留份规定的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遗嘱未签名仅按指印,仅凭指印无法证实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代书人代书、见证人见证与遗嘱人口述不具有同步性,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无需要见证的强制性规定,见证与否、见证人签名与否不影响遗嘱成立
继承人既不能是遗嘱见证人也不能代笔为被继承人书写遗嘱,代写的遗嘱无效
精神一级残疾人属于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在遗嘱人有手书遗嘱,且口头遗嘱无法查实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书面遗嘱来继承
见证人未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过程、未看到遗嘱人签名的过程,遗嘱无效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处分或继承
遗嘱系复印件未提供遗嘱原件,亦未举证证明遗嘱复印件真实,遗嘱无效
法律并未规定受遗赠人放弃继承必须向遗产管理人表示,向其他继承人表示也可
继承人一方的亲属可作为遗嘱的代书人,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受遗赠人的监护人签收遗嘱后,对房屋管理使用的行为应视为以行动接受了遗赠
继承人是残疾人但有退休工资,不属于遗嘱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继承人
继承人是否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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