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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视频未记录见证人姓名肖像及年月日,不符合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求,无效
见证人自遗嘱人在电脑上写遗嘱至打印遗嘱时均应在场全程见证遗嘱的订立过程
代书人现场抄写遗嘱未原本记录立遗嘱人的口述内容,遗嘱形成过程不合规无效
受遗赠人向继承人出示遗嘱并在遗嘱上表明同意遗嘱,应视为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表达接受赠与的对象为继承人、继承人的利害关系人、遗产管理人等
打印遗嘱的日期均为打印,也无见证人身份的注明,该打印遗嘱无效
遗嘱由夫妻一方书写,另外一方签名写日期,构成夫妻对财产处分的共同遗嘱
录像资料系对谈话笔录及签订打印遗嘱过程的记录,不构成录音录像遗嘱
受遗赠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登报声明接受遗赠,应视为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以其特定行为能够反映其接受遗赠,也应认定为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可以以公证声明书的方式表示接受遗赠
遗嘱见证人未逐条宣读遗嘱内容并非遗嘱有效的前提
立遗赠遗嘱时受遗赠人即在现场得知遗嘱内容,60日应从立遗嘱人死亡之日起算
离婚协议不得单方随意解除或变更,离婚后所立遗嘱与离婚协议抵触的无效
打印遗嘱见证人不仅应见证遗嘱签字过程,还应见证遗嘱形成制作打印过程
遗嘱对共有房屋设立居住权应视为对房屋的重大处分行为,应征得共有人同意
受遗赠人知晓遗赠后两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视为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接受遗赠必须向保存遗嘱的单位作出或以何种形式表示
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是承担国家兜底保障职责行使职权,不应取得报酬
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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